該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10月28日由國家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30日。公眾可以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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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標準規定了食品加工制造業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它適用于現有食品加工制造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食品加工制造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以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同時,食品加工制造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適用于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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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可以通過訪問國家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在“意見征集”欄目中檢索查閱《食品加工制造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綜上所述,《食品加工制造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的制定和實施是加強食品加工制造業水污染控制的重要舉措。公眾應積極參與意見征集活動,為標準的完善和實施貢獻自己的力量。